工作时限:2009年-2011年。
牵头单位:州旅游局。
配合单位:州劳动保障局、州工商局。
(十三)完善旅游交通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无障碍旅游
工作目标:加强对旅游运输企业、旅游汽车和驾驶员的规范管理,大力推进无障碍旅游。
工作内容:不断完善旅游运输企业、旅游汽车和驾驶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交通部门审批旅游运输企业,投放旅游汽车指标事前应当征求旅游部门的意见。对旅游车驾驶员要实行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证。按照“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的目标,规范旅游运输企业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者。积极推进无障碍旅游工作。
工作时限:2009年-2011年。
牵头单位:州交通局。
配合单位:州旅游局、州交警支队。
(十四)培育旅游行业协会
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我州旅游行业协会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
工作内容: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社分开,支持旅游行业协会自主办会。完善组织管理机构,成立旅游餐饮、乡村旅游等相关分会,逐步建立健全各县市旅游行业协会和分会。制定完善与楚雄州旅游发展相适应的旅游业管理、服务等级、质量体系标准,推进旅游行业协会标准化管理。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建设,健全旅游行业和专业分会的行规公约,使旅游行业协会成为旅游企业的交流平台,规范旅游行业的经营行为。逐步健全协会重大事项报告、民主选举和监督、会员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工作时限:2009年-2011年。
牵头单位:州旅游局、州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旅游局、旅游行业协会。
(十五)加强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积极开展旅游行业全员培训、在岗培训,结合中心接待任务开展强化培训和专题培训,每年培训人数达到500人-800人次,占主要旅游企业职工总人数的10%以上。由旅游企业自己组织的年在岗培训率达80%。通过全行业的人才开发和全员教育培训工作,使旅游业从业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现有基础上提升一个层次,逐步提高持证上岗率。逐步建立一套系统、高效的旅游教育人才开发体系和开发机制,最终达到参与国内竞争乃至国际竞争的要求,为实现旅游强州的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工作时限:2009年-2011年。
牵头单位:州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旅游局、旅游行业协会。
(十六)争取机会,搭建旅游培训平台
积极向国家、省旅游局等部门争取,为州、县市旅游局干部职工提供到国家、省旅游局挂职学习的机会。创造条件,组织干部职工到国外旅游发达的地区学习新的市场营销和开发理念,更好地为统筹全州旅游线路开发服务。
工作时限:2009年-2011年。
牵头单位:州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旅游局、旅游行业协会。
(十七)制定政策,吸引旅游管理人才
制定优惠政策,协助旅游企业每年面向全省、全国,招聘一批旅游管理人才;公开招考一批熟悉旅游市场开发与宣传促销的大中专学生充实到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中工作;聘请一批国内外有知名度、有影响力、懂策划、熟悉市场、有水平的专业人员到全州有一定规模的旅游企业中指导服务。
工作时限:2009年-2011年。
牵头单位:州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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