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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陈有先  长治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晋元  晋城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曹向平  忻州市建设局调研员
        李香贵  吕梁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贾鸿林  朔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赵玉林  晋中市建设局副局长
        贾俊华  临汾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世斌  运城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耿炤宇  太原市市政局总工程师
        王日君  大同市市政公用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韩瑞林  省建设厅城市建设管理处副处长
        周翠芬  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副处长
        宫守河  省建筑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史毅清  省建筑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
  建筑施工督导组组长:姚少峰
  市政运营督导组组长:张 海
  五、主要工作内容
  (一)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主要内容见附件1;
  (二)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主要内容见附件2;
  (三)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主要内容见附件3。
  六、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与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相结合,“三项行动”要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总结,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运营企业要结合专项整治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整、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面排查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
  2、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针对“三项行动”的三方面工作查找问题、搞好自查自纠,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治理、全面推进(6月至10月)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期间依法取缔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处于关闭状态,防止其死灰复燃。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中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面排查的结果,对职责范围的整治事项进行分类治理。通过治理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安全事故。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对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的安全监管人员、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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