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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厅甲型H1N1流感防控演练方案的通知


  ①在水磨沟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集病人标本;

  ②实验室检测;

  ③实验室管理(预案制定、质量控制、时间控制等)。

  四、演练流程

  (一)自治区卫生厅 将疫情上报自治区

  启动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二)医疗救治体系启动

  “120”转运病人    自治区传染病医院(定点医院)  隔离救治

  自治区卫生厅启动专家系统   支持定点医院(演练中实施评估)

  (三)防控体系运行

  1、与有关部门协调对接触者实施追踪、流调   医学观察(方案)

  2、对医院、社区的防控、流调、追踪、消毒隔离实施指导,并组织专家评估

  (四)自治区CDC、乌鲁木齐CDC实验室(国家网络实验室)的运行。

  (五)信息报告

  (六)人员、物质、药品等准备

  第(一)、(五)、(六)不做实际演练。

  五、观摩单位领导及路线

  (一)观摩单位

  1、卫生厅领导、各有关处室领导;

  2、新疆医科大学及医院管理处领导各部名;

  3、乌鲁木齐市卫生局、水磨沟区卫生局领导各1名;

  4、参演单位领导各1名;

  5、自治区级各医疗机构(新医大各附院、厅直属各医疗机构、卫生厅管民营医院)领导各1名;

  6、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儿童医院领导各1名。

  (二)5月7日上午9:30,观摩单位领导在卫生厅11楼会议室集中,统一乘车按照以下线路观摩演练:

  自治区人民医院→10:30乘车→新医大一附院→11:30乘车→水磨沟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30乘车→自治区传染病医院(13:00-14:00);

  14:00在自治区传染病医院食堂集中就餐。

  15:30在自治区传染病医院会议室参加演练评估总结。

  六、演练评估、总结

  时间:5月7日 15:30-17:00

  (一)各参演单位对重点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每个单位限时5分钟,其中“120”急救中心播放终末消毒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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