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强力推进改革开放
(三十一)扎实推进各项改革。继续深化财税管理制度和预算制度改革,支持银行、保险、证券机构的改革发展。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加快水管体制改革,3月底前完成验收。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改善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努力解决国企改革的遗留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信办、国资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三十二)充分发挥招商引资的带动作用。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开展针对性招商,瞄准国内外重点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围绕招商引资和拉动内需,创新办节模式,办好第十五届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暨投资贸易洽谈会。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扩大对外贸易规模,用好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支持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积极争取出口信贷支持,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扩大紧缺资源、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快推动中国海关、中国商检驻三门峡办事处和国家铝及铝制品检测中心筹建,建立“大通关”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旅游局、质监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三十三)继续深化区域经济合作。以建设“黄河金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加强与运城市、渭南市、临汾市的合作交流,深化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合作多赢。鼓励与沿海发达地区建立产业转移联盟,设立产业转移承接园区,承接电子、家电、服装、家具等产业的转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三十四)全面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全民创业、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措施,继续坚持“放心、放胆、放手、放宽、放活”的方针,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选择一批有规模、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六、深入开展“两转两提”,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三十五)更加注重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努力建设服务政府。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行政决策、执行、咨询、反馈、监督等方面的程序和制度。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减少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积极稳妥地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上半年完成市政府机构改革,年底前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精简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规范政府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改革行政服务工作机制,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效能考评制和失职追究制。加强市、县、乡三级行政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增强服务意识,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做好应急工作,不断完善应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