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十九)认真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大幅度增加对“三农”的投入,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增加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农资综合直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规模;扩大“家电下乡”补贴品种范围;落实支持振兴奶业和稳定生猪生产财税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商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二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围绕调优一产,壮大特色支柱产业,突出抓好豫西优势林果、310国道沿线畜牧、三门峡优质烟叶、沿黄蔬菜、豫西食用菌和西南部山区中药材六大特色农业产业区,建设特色农业强市。围绕出口果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新建苹果出口基地10万亩,努力建成全国重要的果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新建和改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30个,标准化养殖小区20个,万吨以上畜产品加工企业3-5个;烟叶面积稳定在25万亩左右,着力提高产量、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争创全省烟叶生产第一大市。继续推进菌、药等产业发展,依托渑池万亩玫瑰园建设,推动花卉园艺及深加工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烟草局、医药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二十一)分类推进新农村建设。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扎实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完成454个村庄建设整治任务,力争2010年全部达到一类村庄上水平、二类村庄上台阶、三类村庄变面貌的总体目标。继续抓好试点村领导包扶工作,动员和鼓励回乡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加大“四荒”开发力度。继续抓好搬迁扶贫,确保完成750户、3100人的安置任务。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水利局、扶贫办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二十二)完善农村服务体系。加快农业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步伐,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力争年产值超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10家以上,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确保农业信息化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00家,带动农户60%以上。加强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构建农业科技推广新机制。加大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引进推广力度,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加大培训转移力度,确保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28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5亿元。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质监局、农机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