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大力发展服务业。认真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服务业发展规划,依托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改造提升传统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推进物流、商贸、旅游产业发展,全面提高服务业水平。加快大鹏酒店招商引资步伐,引进家乐福超市等国内外知名连锁企业入驻,支持七海物流公司发展,力争建成九州通仓储加工配送中心,开工建设三门峡市物流配送中心。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开工建设虢国博物馆二期工程、渑池仰韶博物馆,力争虢国文化产业园、函谷关老子文化园、仰韶文化产业园成功申报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启动灵宝函谷关等旅游项目改造,抓好精品景区建设,新增4A级景区1个。开工建设上阳苑仿唐文化一条街和卢氏游客服务中心。加强旅游宣传推介,强力开拓旅游市场,扩大旅游品牌的影响力。加快金融业发展,做好城市商业银行挂牌运行和各类金融保险机构的引进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旅游局、文化局、各金融机构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十六)强力推进节能降耗。突出抓好工业、交通、建筑等关键领域的节能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项目节能评审,严把新建项目能耗准入关。加强电力、煤炭、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耗,推进东方希望节能改造、锦荣水泥余热发电等一批节能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建委、三门峡供电公司、煤炭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十七)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强市、县两级环境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COD和氨氮自动监控设备更新改造。确保污水处理厂全面稳定达标运营,燃煤电厂脱硫设施投运率达到95%以上。继续抓好林业生态三级联创,加快城区大环境绿化和沿黄生态林建设,完成植树造林56.9万亩,其中退耕还林4万亩。加强农村环保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建成3个环境优美小城镇和14个省级生态文明村。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林业局、农业局、监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十八)建立健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长效机制。积极培育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建设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试点企业。推广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完善排污收费机制,对排污大户适当提高排污费、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积极争取并用好上级节能奖励资金,对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农村环境整治实行先建后补。深入开展全民节能减排行动,积极倡导节约型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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