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房管局、农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六)推进电气设施建设。加快电网建设,确保灵宝换流站扩建工程主体完工,开工建设三门峡东部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做好国家“西气东输”二线建设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抓好我市分供站的规划衔接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国土资源局、三门峡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七)建立健全经济运行协调机制。完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监测。加强煤、电、油、运等要素的综合协调,建立煤炭和电力企业的合作机制,保障电煤供应。积极推进大户用电直供试点,实现电力企业与用电大户合作共赢。在工业系统开展“质量效益管理年”活动,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继续落实市领导分包重点企业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煤炭局、交通局、三门峡供电公司、中石化三门峡分公司、中石油三门峡分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八)抓好财政金融工作。完善税收征管机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促进财政经济协调增长。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证重点支出和法定支出,确保改善民生、落实配套资金、办好实事等资金需要。以财政资金为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各类担保机构,建立市、县担保体系。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和政府投融资主体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加强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抓住国家实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机遇,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全面落实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国家拉动内需项目的银行配套贷款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洽谈会,组织关联度高的企业开展产业链融资,缓解企业资金困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中小企业服务局、监察局、人行、银监分局和各金融机构。
(九)提升国土资源保障能力。认真落实好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继续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控制;科学合理配置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进一步扩大多层标准厂房使用范围,建立完善砖瓦窑场整治长效机制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管理约束机制。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大未探明矿产资源的勘探力度,优先配置给优势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十)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高度关注企业生产运行面临的困难,帮助和支持企业度过难关。依法清理各种涉企收费和基金项目,严厉查处“四乱”以及危害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严明的法制环境。继续推进“信用三门峡”建设,以良好的环境吸引客商、留住客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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