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经华 市财政局局长
杨立志 市规划局局长
张栋源 市法制办主任
冯永昌 市司法局局长
曹茉莉 市民政局局长
陈学军 海城区副区长
罗远富 银海区政法委书记
裴相春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玉平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银海区银滩镇曲湾村委会,办公室主任由蒋同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沛新、裴相春、陈学军、李志旺兼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征地组、民房搬迁安置组、迁坟组、权属纠纷调处组等5个小组,采取脱产集中办公,责任到组,包干负责的方式开展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责 任 人:李沛新、张文军、张海涛、祝小东、麦 斌
工作人员:从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各抽调1人,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抽调2人组成。
工作任务:负责拟订工作计划、组织业务培训、安排工作任务、协调工作关系、汇报工作进度、传达工作指示等。
时间安排:
1.2009年2月28日前,落实办公场地,购置办公设备,协调抽调工作人员,制订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任务,组织业务培训并正式进场开展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检查、指导、督促各工作组按要求落实、完成工作任务。
(二)征地组
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
责 任 人:祝小东、麦斌、张文军、张海涛
工作人员:从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各抽调3人,市国土局、市劳动保障局各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
工作任务:1.开展征地情况和社会保障情况调查、复核工作;2.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3.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协议;4.支付征地补偿费用;5.组织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会保障工作。
时间安排:
1.2009年2月28日前,组织工作人员进场;
2.2009年3月20日前,完成村民搬迁回建用地的征地补偿及清场工作;
3.2009年3月30日前,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的调查、登记、复核工作,完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复核工作,计算补偿费用;
4.2009年4月30日前,组织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草案)并按规定程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