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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征地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征地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发〔2009〕10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征地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三月九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征地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为保障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学院项目征地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学院项目用地位于南珠大道以西、江苏路以南、浙江路以北的围合区域,涉及用地面积约372.66亩。征地范围涉及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驿马村委会、银海区银滩镇曲湾村委会部分村民小组的土地,另需搬迁银海区银滩镇曲湾村委部分民房。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组织开展项目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权属、地类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查、复核等工作,调处好土地权属纠纷。
  (二)组织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三)组织开展青苗、地上建(构)物、附着物及坟墓等清点、登记、复核工作,支付补偿费用并及时清理、迁移。
  (四)开展项目用地范围内民房和搬迁户情况调查、核定工作,组织签订《民房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回建用地,拆除原有房屋,组织村民临时过渡及建设回建房屋等相关工作。
  (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学院项目征地搬迁工作的领导,成立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学院项目征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 蔚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刘宏武  副市长
  张 玲  副市长
  副组长:
  冯学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同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沛新  市教育局局长
  张文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祝小东  海城区区长
  麦 斌  银海区区长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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