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2009年北海市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北政发〔2009〕9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的实施“项目发展年”,完成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0亿元的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北海市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机构
主 任:
孙大光 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
冯群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庞天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继达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廷强 市统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小礼堂一楼会议室。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
(二)负责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实施动态管理,收集信息,建立项目库,对项目投资和工程量按月分解细化。
(三)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四)监督检查各单位任务按计划完成情况,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由部门或县(区)完成的工作,要出具任务通知单,责成其限期完成;对涉及到征地拆迁、审批事项的项目,提交征地拆迁指导组或审批组,并对相关部门提出限时办结要求;对于重要事项提交领导小组、市长办公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
(五)实行项目联络员制度。
1.由各责任单位确定一至两名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同志做为联络员,联络员要负责与市投资项目办公室对接,了解和掌握项目的进展及存在的问题。
2.联络员要全面掌握项目的当前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投资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每周三上午下班前通过电子文档、电子信箱和QQ群的方式发送到市投资项目办,同时将相应表格加盖单位公章书面报送项目办。
3.各项目联络员要及时准确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情况反应不及时、漏报、虚报项目进展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建议实行问责。
(六)对项目工作实行检查。对项目推进得力,按计划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表扬,对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下达督查建议书并提出批评,严重的建议实行问责。
(七)每周编印两期工作简报,分送市四家班子领导和各责任单位,及时通报项目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