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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网上办公系统第二批接入单位开展正式运行工作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网上办公系统第二批接入单位开展正式运行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09〕28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我市网上办公系统自去年10月第一批38个接入单位正式运行以来,总体运行基本平稳,系统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9年3月20日起第二批接入单位(详见附件1)取消纸质公文,实行网上办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应用网上办公系统的重要意义
  启用网上办公系统,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开展办公,是全面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的重要举措。通过电子政务网络实现公文流转,既是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现实要求,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发展方向。不仅有利于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而且对于节约能源、节省财力、提高效率等也有着积极的意义。各接入单位要充分认识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无纸化办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网上办公系统的应用工作,把此项工作提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坚定不移地推进这一新型办公方式的转变。
  二、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网上办公工作
  从2009年3月20日起,网上办公系统开始在第二批83个接入单位中正式运行,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各单位上报市政府的文件、信息、资料等必须通过网上办公系统上报电子文件(难以实现网络传输的文件除外,不能通过网络传输的附件另行报送),否则不予受理(其中:突发性事故处置、报请领导出席会议、接待等事项的公文直接网上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八秘科办理;政务信息、综合资料等报送综合科办理;其他公文报送文书科办理)。各接入单位之间的公文传递也要通过网上办公系统传输运行。各单位内部日常政务工作也要尽可能通过网上办公系统运行处理。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平台传输并加盖电子印章的正式电子公文,与相对应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二)要落实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的网上办公系统运行工作。各单位网上办公系统操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登录系统,及时做好电子公文的收发、办理、归档等工作。受文机关对一般的公文应在24小时内接收,对紧急公文应在2小时内接收。操作人员要在系统中设置手机短信提醒,确保电子公文接收和办理的时效性。凡因不按时上网收取电子公文而造成工作延误的,责任全部由接收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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