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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的批复
(渝府〔2009〕63号)


团市委:

  你委《关于成立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的请示》(渝青报〔2009〕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其性质为公募基金会,并授权团市委为该基金会的业务主管部门。

  二、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原始资金400万元,其组成为:由市财政注入200万元,由你委自筹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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