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北政办〔2009〕45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08年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中期考核年,我市根据《北海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及《北海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对市辖一县三区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减排工作的主要成效
(一)高度重视,减排工作机构健全,宣传力度大
市辖县、区党委和政府对污染减排工作高度重视,相应成立了节能减排专门机构,将节能减排工作列为本级党委、政府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好落实。海城区、银海区在年初召开了节能减排工作动员会,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铁山港区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门听取节能减排工作汇报,部署2008年减排工作。海城区政府统一协调有力,部门联动工作开展得较好,尤其是该区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到污染减排企业进行现场督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推动企业治污工作开展。各县、区能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借助各种会议、宣传专栏、横额、社区广播等手段宣传节能减排政策,营造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二)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市政府下达各县区2008年度的减排计划任务,经自治区和我市分别对市辖县、区的污染减排工作进行初步审核,各县区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为:
1.合浦县:市政府下达2008年COD、二氧化硫计划减排任务分别为4729吨和1800吨,经自治区初步审核分别完成5445吨和1159吨,二氧化硫未达到预定工作目标;
2.海城区:市政府下达2008年COD、二氧化硫计划任务分别为30吨和20吨,因海城区COD减排计划项目未能纳入自治区减排计划,经自治区初步审核COD无减排量,二氧化硫完成60吨;
3.银海区:市政府下达2008年COD、二氧化硫计划任务分别为1021吨和128吨,经自治区初步审核分别完成1860吨和0吨,二氧化硫减排未取得成效;
4.铁山港区:市政府下达2008年COD计划任务为40吨,经自治区初步审核完成546吨;二氧化硫分电力和非电力减排计划任务,分别为4600和123吨,经自治区初步审核,电力二氧化硫无减排量,非电力二氧化硫完成172吨,电力二氧化硫减排未能完成任务。
经督查考核统计,2008年我市二氧化硫、COD两项指标的减排任务基本达到了自治区及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