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2、各级各类医院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疑难病例会诊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病历管理、处方管理等制度,贯彻落实《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实施医疗技术分级管理。
3、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开展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加强医患沟通,提高病人满意度,改善服务体验。
5、进一步细化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标准、措施,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
6、完善医院内部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体系,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机制。
7、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和高效,可连续、系统、准确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控制等所需要的信息,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效率。
8、合理配置医务人员,床位使用率适宜,消除医疗安全隐患。
9、推行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控制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二)着力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各项措施
10、各级各类医院要严格贯彻落实《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控制医院感染的一系列技术规范、标准。
11、根据《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强化组织管理,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体系和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落实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工作措施。
12、完善医院感染控制制度,将医院感染管理监控指标纳入全院对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制订和完善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操作规程(SOP),并能有效实施。
13、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医院感染隐患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医院要建立医院感染病例诊断和报告制度,发生医院感染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14、全面检查和梳理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方面工作,重点加强新生儿病房、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感染性疾病科、血液科、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相关证明进行审核,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严格按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
15、新生儿室、血液净化室等重点科室设置、布局及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行为规范,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定期开展监测,保证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