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安监管矿〔2009〕85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9〕9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9〕112号)的有关部署,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三项行动”相关工作。
二、要以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主线,以促进矿山提高开采工艺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为目标,结合矿山安全标准化、加强矿山安全基础建设等工作,认真开展矿山“三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