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强化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要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为重点,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激发创新活力。省级以上开发区要以提高各类科技孵化器运行质量和扩大规模为重点,鼓励社会多渠道投资,大力推进开发区“三创”载体建设,加快各类创新要素向开发区集聚。各开发区应深化“7+1”政产学研合作,加强与以“7+1”为代表的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要以大力实施“123”、“530”计划为抓手,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实现持续化、大力度、大规模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强力推进“123”、“530”项目产业化、规模化。
(十七)强化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招商体制和用人机制。以提高管委会行政管理效率为重点,切实解决目前开发区各部门之间职权分散、相互制约的状况,将各部门的工作统一到为项目服务、促项目落户、帮企业发展上来。探索建立相对独立、激励机制健全的招商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固定用人与流动用人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制度。鼓励推行市场化招商。
五、鼓励企业“走出去”,提高国际竞争力
(十八)全力推进西港特区建设发展。努力协调企业建设、融资困难,推进省级以上对西港特区的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着力解决资金瓶颈。促成签署中柬双边框架协议,进一步优化提升园区产业定位,创新招商工作思路,创新项目运营管理模式,加快提升园区建设发展水平。利用多种平台大力推介西港经济特区,积极组织各类企业赴柬埔寨实地考察入区投资,带动我市相关产业“走出去”集聚发展。
(十九)积极推进境外资源开发。鼓励有条件企业重点围绕资源丰富、政局稳定、与我国关系友好的国家和地区,通过多种联合方式,在石油、天然气、木材、天然橡胶、矿产品等能源和短缺资源领域设立境外加工基地,从事资源开发。鼓励制造业企业将高耗能生产环节向境外能源、资源供给充足地区转移,谋求新的发展。
(二十)积极鼓励企业实施跨国并购。鼓励引导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服装、通用机械等行业企业赴境外投资,建立生产制造装配企业。鼓励引导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上市公司“走出去”,通过赴境外直接投资、收购参股、与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合资合作等方式,拓展海外生产、销售、研发、服务网络,培育国际化大企业、大集团。
六、强化服务水平,营造优良的外经贸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