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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卫发〔2009〕65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29号)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宁波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甬安委办〔2009〕32号)精神,市局制定了《宁波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宁波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9〕11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29号)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安全生产提出的“一个完善,四个建立”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保障我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重点检查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完善等情况,尤其是人员(重点是患者)的疏散、转移、救治方案及事故的报警、指挥、现场抢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二)重点检查门诊、住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的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用火用电管理、危险作业管理、临时建筑消防安全措施以及安全值班、巡查制度等落实情况。
  (三)重点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水、电、气、热等后勤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锅、容、管、特、及大型医疗设备管理情况;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财务部门、收费处、计算机房、病房、集体宿舍以及出租房等要害部位人防、技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的落实和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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