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5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地方税源控管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
黄胜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关 礼 自治区地税局局长
成 员:
戴红兵 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
陈普生 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邱祖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石文怀 自治区经委副主任
宋文学 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
梁宏伟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黄瑞平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卫福喜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黄世勇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赵志军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唐解凤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唐标文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潘 巍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何小聪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张剑波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黄冠英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副巡视员
韦宁贤 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
高福源 南宁海关副关长
葛元力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李早春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李国凯 广西海事局局长
周元元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副行长
戴国辉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区分行副行长
黄宜群 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副行长
杨 永 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副行长
许建伟 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副行长
陈秋高 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副行长
廖 林 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副行长
何 睿 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地税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早春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