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化财税金融投资价格体制改革
22、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逐步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定员定额管理体系,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保障体系的科学化、标准化;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健全国库管理系统;继续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和扩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范围;(市财政局牵头)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推进所得税、流转税、地方税等税制改革,深入研究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
23、深化价格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资源性价格改革,适时调整城市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标准、车辆看管费标准等,积极疏导价格矛盾;贯彻落实涉农价费政策,保护农民种植、养殖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健全重要商品价格应急监测工作机制,完善价格调控体系。(市发改委牵头)
24、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增强城投公司、工业铸龙公司投融资能力,进一步增进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农村融资渠道,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村级互助合作社、村镇银行,扩大农业设施信贷抵押试点;(市国资委、发改委、农牧局牵头)
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建立新开工项目部门联动机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估和论证制度;健全以招标代理、项目代建制、项目竣工验收、稽查及后评价为主要内容的监管流程,完善政府投资决策管理流程。(市发改委牵头)
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25、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扩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完善社会保障长效运行机制、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社会保障责任分担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农村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26、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围绕扩大就业,构建用工服务长效工作机制,用足用活优惠政策,开展多元化就业服务;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优化创业环境,支持自主创业,加强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27、加快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体系建设。以着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法规政策,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体系,建立起覆盖城乡、运作规范、制度健全、救助便捷、效果明显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一次性助学救助制度、临时性生活救助制度。(市民政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