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巩固“两基”成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启动基础教育教学综合管理质量试点工程,深化教材教法、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规范和加强民办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市教育局牵头)
五、深化农村改革
18、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转变和优化基层政府职能;(市编办牵头)
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市教育局牵头)
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市财政局牵头)
19、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全面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认真贯彻《银川市土地承包流转管理办法》,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引导土地经营权合法流转,鼓励和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经营效率;扶持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社会创办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总结和推广 “土地信用合作社”的做法,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安全有序流转。(市农牧局牵头)
20、推进农业设施抵押贷款新机制。认真落实《银川市农业设施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推进设施农业经营权证确权颁证,力争达到30%以上,充分做好与银行的对接沟通,为农户利用设施经营权证进行担保贷款提供有效服务。(市农牧局牵头)
21、继续深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以激发农业服务机构活力为目标,进一步改进公益性农技推广机制,完善投入机制,创新考核机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技贡献率;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方式,大力开展科技承包、科技入户、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等活动;发动各级农技人员深入到种养园区开展农业科技承包,农业科技服务人员下基层的比率不低于80%。同时,鼓励社会性的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形成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市农牧局、市科技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