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积极帮助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就业工作。落实复员转业军人安置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积极鼓励其自主创业。
(十八)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根据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新三化”的要求,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城市与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对接,为加入全国联网的用工信息发布平台创造条件。在强化自治区、市、县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功能建设的基础上,以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为重点,将就业服务功能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进全区公共就业服务大平台的建立,为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打好基础。
五、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
(十九)综合利用各种培训资金,组织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培训意愿,科学制定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采取政府投入、企业出资和利用各种培训资金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培训资金问题。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47号),指导各类企业按规定提取职工技能培训经费,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或转业转岗培训。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就业的积极作用,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滚存节余,帮助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组织待岗人员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企业生产发展做准备;组织参加失业保险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技能培训,提升其再就业能力。合理调整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城乡新生劳动力、复员转业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纳入到培训计划,分类组织实施各类培训;充分发挥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和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的积极作用,组织返乡农民工开展劳动预备制、创业、职业技能(含学历职业教育)、农业实用科技等各种培训,提高其实现重新就业的能力。
(二十)创新培训方式,加快技能人才培训。结合经济结构调整战略、产业布局调整规划、用人单位的需求和劳动者个人意愿等情况,科学引导和有计划地组织劳动者参加各种培训,通过提升人力资源质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支撑产业发展。通过创新培训方式,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等多种模式,加快培养重大、新建项目实施和企业发展、产业升级中急需的技术人才,突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对人才的现实需求和人才储备。采取引导劳动者进入职业院校培训和送技术上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人才、农业种养技术人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