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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严防公路“三乱”反弹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严防公路“三乱”反弹的通知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交通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2009年5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节目对国务院纠风办在我省暗访公路“三乱”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曝光。此事引起了省委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虽然在此次明察暗访中未发现我省交通运输部门公路“三乱”问题,但也给我们的工作敲响了警钟。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清醒地看到,虽然我们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交通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以为戒。2009年5月10日,河南电视台在“都市报道”节目中播放了京港澳高速豫鄂界超限站因拦车造成一人死亡、郑焦晋高速武陟超限站违规拦车检查的问题。对此,厅领导也高度重视,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严防公路“三乱”反弹。现就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治理公路“三乱”,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党和政府形象,是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对于巩固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成果,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任务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前不久召开的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全国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座谈会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也作出了明确部署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准确把握当前纠风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负责的态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树立交通运输部门良好形象。

  二、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方案具体,部署到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一把手是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一岗双责,在搞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业务的纠风治乱工作;主管领导要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协调,认真搞好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认真贯彻落实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受理登记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举报反馈制和监督检查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做到快速受理、认真落实、及时反馈。要继续实行定期通报制度,认真研究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重点,加大力度,突出治理工作的实效性。要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考核,进一步增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实现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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