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价格服务进商场。大型商场要健全物价员制度,集中成片商区或有明确管理服务机构的商区要设立价格监督服务站,聘请价格监督服务员。县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商场物价员和商区价格监督服务站的联系,加强对其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帮助其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和自我承诺处罚制度,帮助商场建立价格台帐,加强价格诚信建设。要进一步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明码标价率要达到100%,同时做到标价内容齐全,填写规范,摆放整齐,标示内容与实际相符,做到明码实价。对以降价或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要督促商场如实标示降价或折扣原因、起止时间、原价、折扣幅度等相关内容,防止虚构原价、虚假优惠、虚假折扣等诱骗消费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对采取价外返券、价外馈赠、积分返利、摇奖抽奖等方式开展促销的,要督促商场公示参与有奖促销商品的范围、奖励办法等具体内容,防止采用欺骗性或诱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宣传促销,或采取先提价再虚假降价、折扣或赠券等方式进行促销。要建立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档案,有选择性开展创建“价格诚信一条街”、“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和“明码标价示范单位”等活动,促进商场加强价格诚信建设。要系统收集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形式,并采取生动的形式向消费者公布,增强消费者抵制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在商场或商区的醒目位置公布内部监督电话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并保持监督举报电话的畅通。要充分发挥商场物价员和商区价格监督服务站在加强内部价格自律,调解和化解价格纠纷和矛盾中积极作用。要结合节假日等消费旺季,集中开展打击模糊标价、模糊赠售、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
8、价格服务进市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大型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农贸市场设立价格监测、监督服务站,聘请市场管理人员和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经营者作为价格监测、监督联络员,明确价格监测、监督服务站和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价格监测、监督服务站和联络员的指导培训,发挥其在市场中的全程价格管理监督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价费公示制度,通过设立公示牌或电子显示屏对场内主要产品交易价格、收费的项目和标准以及政府部门管理的价费政策进行公示,稳步推进市场摊位商品明码标价制度。要建立健全市场价格监督机制,在市场的醒目位置公布本市场的监督电话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并保持畅通。要会同市场管理机构开展创建“市场价格诚信经营户”的活动,制定并公布价格诚信经营户的评选办法和标准,树立价格诚信经营典型,通过诚信经营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促进市场的诚信建设。要把市场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与市场价格监测网络的建设结合起来,使市场价格监测、监督服务站和市场价格联络员,同时又是市场价格的监测点和市场价格数据的采价员。要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会同工商部门打击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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