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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
(湘价检[2009]64号 二○○九年五月六日)


各市、州物价局:

  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是各级价格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社会和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年全省10件价格实事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对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重要批示,进一步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价格公共服务。近几年来,我省各级价格部门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涉农价费公示、价格计量信得过、价格诚信建设等活动,工作虽取得成效,但与国务院领导要求和群众愿望仍有差距。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全面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对于安民生、化矛盾、促发展的重要作用,通过在全省建立健全覆盖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医院、商场、景区、市场等各个领域的价格公共服务网络,为广大民众提供价格政策、价格咨询、价格维权、成本信息等价格服务,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费问题,保障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得以贯彻落实,同时保障群众在价格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投诉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价格权益。

  二、价格公共服务的核心是“价格服务进万家”。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进景区、进商店、进市场工作,着重提供维权服务、自律服务、政策服务、信息服务、协调服务、综合服务等六项价格服务,并以“六个有没有”作为标准,以真实性取信于民。即一看有没有把价格和收费政策宣传好、公示好,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二看有没有把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好、执行好,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三看有没有把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好、维护好,健全基层价格公共服务机构和队伍,并使其在价格公共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四看有没有把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热点问题处理好、解决好,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五看有没有把提供价格信息帮助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职能履行好、发挥好,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六看有没有把价格诚信建设引导好、规范好,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价格公共服务的内容要突出企业和群众关心的价费问题,有利于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价格公共服务的形式要贴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便于群众和企业监督。要注重制度建设,讲究服务实效,形成长效机制,不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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