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对撤销公路收费站停止收费情况检查的通知
(湘价检[2009]67号 二○○九年五月八日)
各市、州物价局:
根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25号)和省局湘价传电[2009]26号传真电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5月10日起到6月20日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撤销公路收费站停止收费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专项检查由各市、州物价局具体负责组织,省局将对部分市、州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二、检查的重点是:1、省政府宣布取消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全省141个)是否全部按规定停止收费,有无继续违规收费的情况,对继续违规收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2、通过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各客运线路的客运票价是否按取消的通行费金额相应降低,对未相应降低的,要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