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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南川区肖家沟-板桥铝土矿区探矿权分割的批复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南川区肖家沟-板桥铝土矿区探矿权分割的批复


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庆市南川区肖家沟-板桥铝土矿区探矿权分割的请示》(渝博司发[2009]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依法取得探矿权开展的南川区肖家沟-板桥铝土矿区详查阶段性工作结束,其中新房子至磨子湾矿区已经完成详查工作,而肖家沟矿区的普查工作仍在进行。资料显示整个矿区被鱼泉河自然分割为新房子至磨子湾矿区和肖家沟矿区,不能布置一个生产系统开采,因此,同意你公司提出的探矿权以鱼泉河为界分立的要求。
  二、新房子至磨子湾矿区的勘查工作提交Ⅰ号铝土矿体矿石(332)+(333)+(334)资源量517万吨,(333)以上资源量400万吨,并经专家审查验收和我局国土房管发【2009】36号批准,可以作为采矿权设置的依据,你公司可以此为据单独申报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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