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9年纠风工作四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主动过问和处理有关问题,研究探讨根本性的防治措施,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常抓不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更加严格的领导责任制,把治理工作成效作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全市各级纠风办,要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各有关涉路部门,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监督责任目标落在实处。

  3、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各级治理工作牵头、配合部门要切实搞好监督检查。在检查中,注意做好“三结合三为主”。即: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日常检查与重要时期的检查相结合,以重要时期检查为主;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以突击检查为主。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处理到位,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治理工作的深入。对在治理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弄虚作假的地区和部门,一律按顶风违纪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创新思路,源头治理。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涉路执法部门和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要针对诱发公路“三乱”的深层次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思考,加快制度建设,注重从体制机制上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治本措施,健全完善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公路“三乱”反弹。

  附件二:
南昌市2009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减轻农民负担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南昌市2009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重点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民主权利。

  二、工作任务

  以宣传贯彻省人大新颁布的《江西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推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规范涉农收费行为。要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规范涉农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9]43号)要求,认真落实公布取消和停止执行的借读费、暂住证工本费、畜禽和畜禽产品防疫费以及农机服务费等所有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执行,也不得以转为经营性服务性收费等方式继续收费;清理规范涉及林权改革的收费;规范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收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和改建自用住房,除交纳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外,其他如管理费、开垦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也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建房人接受经营性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收费;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2009年春季开学后,在全省范围内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规范殡葬服务收费。严禁将农民自愿接受的经营服务收费变成强制性收费,以及多收费少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