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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加强对生猪市场的价格监测,采取综合调控措施,猪粮比价、仔猪价格、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栏等指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主要目标是猪粮比价不低于5.5:1;辅助目标是仔猪价格与白条肉价格之比不低于0.7:1;全市生猪存栏不低于1350万头,能繁母猪存栏不低于130万头。
  四、预警区域
  当猪粮比价高于9:1时,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规定,市、区(县)各级政府适时采取相应措施,平抑市场价格。必要时向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发放临时补贴。

  当猪粮比价低于9:1时,划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一)绿色区域(价格正常),猪粮比价在9:1-6:1之间;
  (二)蓝色区域(价格轻度下跌),猪粮比价在6:1-5.5:1之间;
  (三)黄色区域(价格中度下跌),猪粮比价在5.5:1-5:1之间;
  (四)红色区域(价格重度下跌),猪粮比价低于5:1;
  (五)生猪价格异常下跌的其他情况。
  五、响应机制
  根据国家六部委在中国政府网上发布的预警信息,适时启动相应的调控措施。
  (一)正常情况
  当猪粮比价在9:1-6:1之间(绿色区域)时,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要做好市场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市、区(县)各级政府要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应急和救灾的需要。
  (二)三级响应
  当猪粮比价低于6:1,并且连续四周处于6:1-5.5:1(蓝色区域)时,各级政府应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增加必要的财政资金。着手做好实施二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二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5.5:1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建立或增加商业储备和猪肉深加工规模。

  2、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5.5:1-5:1之间(黄色区域)时,适当增加财政资金,鼓励主城区的屠宰企业向市内外规模养殖场(户)签订长期供销合同,着手做好实施一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一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5:1(红色区域)时,由市商业委员会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报市政府同意,较大幅度增加财政资金,具体金额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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