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活动
保持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性,关键是提高出租车司机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树立出租车司机行业文明创建主人翁精神。出租车司机要融入社会,融入群众,与群众站在一起,相互沟通、相互包容,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1.广泛宣传和推广省级文明出租车。要教育出租车司机以《省级文明出租车服务规范》为标准约束自己,努力做到:提升服务水平,让出租车司机成为活地图、小导游、服务员,扶老携幼、安放行李;提升服务形象,做到车辆整洁、个人仪容整齐、语言和工作流程规范;提升服务素质,做到诚信守法、不拒载、不绕道、不拼载,主动提供发票、热心公益、忍让礼让。要联合电视、电台、报纸等大众媒体,大力弘扬拾金不昧、救死扶伤、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行车水平,提升服务技能。
2.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各地在继续严格准入培训、强化岗中教育、实行退出机制的基础上,对出租汽车司机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与文明礼仪教育,督促广大出租汽车司机严格遵守服务规范,保持着装整洁、车容车貌、注意服务礼仪,讲究职业风貌,最终使现代服务理念变成道德准则。
四、实施步骤
在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时间进度,集中力量,分步实施,分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09年4月至5月,部署安排、全面启动。制定实施意见,明确具体要求,制定工作目标,确定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落实各部门责任;营造创建氛围,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营造创建活动的氛围。
第二阶段,2009年6月至10月,全面实施、深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市要按照《意见》要求,在历年创建经验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拓展创建平台,挖掘创建亮点,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针对性强、实效性强的特色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省运管局将联合省广电交通之声等媒体,开展大型主题创建活动,掀起庆祝建国60周年的创建活动高潮。各市还要开展检查督导和调研工作,发掘宣传一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第三阶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2月,总结表彰。对在创建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和总工会要认真总结,组织经验材料,在10月10日前将有关事迹和经验材料报省运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