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项
各地要通过查处活动,鼓励、支持和引导耗煤量大的大中型工业企业与煤矿签订煤炭直销合同,减少中间经营环节;鼓励集中征地,建立大型煤炭交易市场;引导和大力推行民用型煤加工经销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扩大经营规模和供应区域。
附件:1.清理取缔煤碳无证经营一览表
2.取缔煤炭经营资格一览表
3.取缔地方自行设计的煤炭经营许可一览表
附表1、清理取缔煤炭无证经营一览表
市(县):
附表2:取缔煤炭经营资格一览表
市(县):
取缔经营资格企业名称
| 取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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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违法经营行为
| 已不再具备资格条件
| 业务萎缩没有必要保留资格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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