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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西南州顶效开发区贵州龙博物馆文物库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西南州顶效开发区贵州龙博物馆文物库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上报黔西南州顶效经济开发区贵州龙库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州发改投资[2008]22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我委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黔西南州顶效开发区贵州龙博物馆文物库房,总建筑面积2002.15平方米;配置安防、消防和环境控制设施各1套,购置文物保藏设施。同意工程建设于顶效经济开发区顶效镇绿荫村。
  二、原则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贵州龙博物馆整体和文物库房在馆区布局,减少土石方量以节约投资、保护原生环境。
  三、原则同意建筑的平面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设计。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照《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6-9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等进一步复核和完善有关设计内容,优化功能房配置,为确保藏品安全,应只设1个总门并适当减小大门宽度;合理设置办公室数量,增设藏品暂存库房、鉴赏室、装具室等技术用房;适当调减库房面积、增加库房数量,分间贮藏方便管理;出入口应增设运送坡道;合理设置储藏室门宽度;结合藏品特点考虑垂直运送载货电梯和缓冲区。下步工作中,应切实做好墙、地面防潮和防水措施。
  四、原则同意建筑立面造型设计,适当降低层高;按规范复核窗地面积比,有利于藏品防护;结合地区实际优化围护砌体材料的选用。
  五、原则同意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基础采用独立柱基。下一步工作中,设计应根据使用要求复核荷载取值,认真进行结构验算,并根据实际地质情况优化基础设计和地基持力层的选用。
  六、同意给排水、电气和暖通等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复核相关设计参数并按照有关规范进一步优化。
  七、设计单位应深化温湿度、防潮、防水、光照、防烟尘、防有害气体、防虫、防鼠和防盗等方案,完善藏品防护设计。复核屋面挑檐与墙面防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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