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豫政办【2009】6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河南省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设立河南省体育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开办武术学校的行政审批职能下放到县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三)加强全省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四)加强指导和推进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五)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发行监督管理的职责。
(六)加强对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省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全省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省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省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五)组织举办全省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省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管理全省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以及与港澳台的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内外体育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