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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负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八)指导、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九)领导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和河南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作;督促局重要部署和事项的落实;起草广播电影电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外事、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财务等工作。

  (二)总编室(宣传管理处)。拟订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省广播电视的宣传和播出工作;具体指导、协调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河南电视台的重大宣传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省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的制作和播出工作;组织全省性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负责局编委的日常工作。

  (三)电影管理处。拟订全省电影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全省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负责全省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建立与变更的审批和电影制片、技术公司及跨省发行、放映单位建立与变更的审核,组织审查影片的内容和电影频道播出的相关节目;审核影片摄制、公映许可证;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承办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负责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和电影统计工作。

  (四)传媒机构与电视剧管理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和电视剧、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发展规划;承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道频率的审核工作;承办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建立与撤销的审批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的制作、播出和引进;承办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的内容审查和制作、发行许可工作;组织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功率等技术参数;承办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审批工作;监督管理移动电视业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监督管理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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