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商标监督管理处。拟订全省商标管理的具体措施;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指导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驰名商标的推荐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商标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制定实施全省商标发展规划,实施商标战略。
(十二)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承办系统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系统基层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三)宣传教育处。负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承担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和发展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实施工商行政管理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的计划和措施;负责系统重要工作的新闻发布;组织开展系统重大宣传活动。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及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7名。
五、直属单位
(一)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总队。主要职责:负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济检查机构的业务指导;依法组织、指导查处管辖范围内的垄断、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走私贩私、合同欺诈行为等经济违法案件;会同相关处室查处重大经济案件;负责经济案件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全省经济案件的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承办省政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交办的案件。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总队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行政编制(工商所编制)26名,其中总队长1名、副总队长3名。
(二)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承担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网络平台业务应用工作;负责消费者投诉和群众举报的经济案件的快速分流、跟踪、督查和处理结果的反馈;汇总、分析、管理和使用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数据,及时提供消费预警信息。负责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调度、督办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