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2009年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布置的通知
(黔卫办发〔2009〕42号)
各市(州、地)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2009年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执行2007年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提高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质量,更好地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服务,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卫生统计信息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省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统计网络直报工作
(一)年报。
1、《卫生机构调查表(年报)》。为保证年报数据的完整、真实和及时报送,各直报单位、代报单位要从年初起建立数据台帐(有季报、月报任务的结合季报、月报建立),做好报表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规定的方法和时限完成报送。
2、《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卫统4表)》,以医院出院病人病案管理系统为基础,采用离线工具导入。今年起,三级医院全部作为责任单位纳入报送范围。二级医院3年内也应全部纳入报送范围,今年至少要有1/3的二级医院启动该项工作并报送卫统4表,各市(州、地)卫生局要督促该系统的构架与实施,并将部署实施计划(分3个年度实施的二级医院名单)于4月底前报我厅。每年的卫统4表要在次年的1月底前完成报送。
(二)季报。《卫生机构调查表(季报)》,采用网络在线方式直报。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报送卫统1-1季报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卫统1-2季报表。填报数据为本年度截至本季末累计数。在每个季末的下一个月,各直报责任单位要在15日前完成报送;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卫生局要在20日前按权限完成审核并报送我厅。
(三)月报。为切实提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决策及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部决定从今年上半年起实施医疗服务信息月报制度,要求每月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送月度数据。我厅正在积极准备,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布置,请各地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实时报。《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统2表)》和《医用设备调查表(卫统3表)》,采用离线工具报送。已完成首报的地区和单位,每月要报送新增卫生机构、卫生人力和医用设备信息;7-9月报送现有人力和设备变动信息,补报诊所等漏报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