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黔卫发电〔2009〕31号)
各市(州、地)卫生局,省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切实做好应对工作部署
目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仍在发展中,传入我国的可能性持续增加,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工作的重要性与特殊意义。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当地建立的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中承担主要任务并发挥重要作用。要加强工作领导和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二、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一)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务必摸清家底,认真研究制定科学储备方案,做好消杀药械、防护用具、药品等应急物质的储备工作。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立即开展《
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和《
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的全员培训,培训工作要到乡、到村、到社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做好集中收治病人的准备。各市(州、地)、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设立感染科的二级以上医院做为定点救治医院,做好床位、设备、药品、防护用具的准备;各急救中心(站)要做好车辆、设备、药品、防护用具的准备;已有的负压病房和负压救护车要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四)加强实验室建设。各市(州、地)疾控中心要加强实验室建设,分子生物学实验设备已到位的单位要立即开展工作,尽快建立相关检测技术,省疾控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
(五)调整充实专家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原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组的基础上,调整充实相关专业专家,组建起结构合理,素质过硬,反应快速的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医疗救治专家组。
三、加强流感监测
(一)各地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专门的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症状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