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交通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9〕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交通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广元市交通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确保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市交通建设目标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县乡客运站和水运建设任务进行分解,分年度签定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计划建设15个项目(29个子项目)800.5公里。其中,2009年计划竣工的国道108线将军桥至瓷窑铺等18个子项目共503.5公里,计划完成投资10.05亿元(详见附表1);2010年计划竣工的省道105线曲河大桥等11个子项目共297公里,2009年计划完成投资1.95亿元(详见附表2)。
(二)农村公路、县乡客运站和水运建设:全市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7884公里,恢复(重建)县乡客运站79个。2009年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3531公里,恢复(重建)县乡客运站116个(省政府民生工程38个),新建农村小码头8个、渡改人行桥6座,加快广元港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嘉陵江苍溪航电枢纽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16.35亿元(详见附表3)。
(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广(元)巴(中)高速公路、广(元)陕(西)高速公路、广(元)甘(肃)高速公路和广(元)南(充)高速公路,按2008年11月23日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三、考核对象
(一)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国省干线公路各项目业主。
(二)农村公路、县乡客运站和水运建设:市交通局,县区政府。
四、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