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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过渡安置点火灾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过渡安置点火灾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9〕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吸取北川县擂鼓镇建新村安置点板房区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隐患,防患于未然,市政府决定开展城乡过渡安置点防火、防雷、防洪涝、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目前,气温逐步升高,汛期将至,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农村自建过渡安置点和板房区内的防火、防雷、防洪涝、防地质灾害等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下大力气做深做实预防工作。要落实专人,开展专项督查,迅速进行防火、防汛、防雷等排查工作,切实把确保灾区农村过渡安置点、板房集中安置点的防火、防雷、防洪涝、防地质灾害等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重点检查,及时整改

  防火方面:要对灭火器或灭火物资配备储存、消防水池使用,接入的供水管网运行状态,木材、汽油、煤等生活用火物资的管理,农村自建过渡安置点、板房区电路设置等方面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如有灭火器数量不够、消防水池储水不足、乱堆用火物资、私拉用电线路等情况,要责令管理部门和相关当事人立即整改。

  防雷方面:要重点检查板房避雷设施的安装情况,要及时维修损坏的避雷设施。

  防汛方面:要重点检查农村自建过渡安置点、板房区的排水管网是否通畅,对于堵塞的管渠要及时组织疏通。

  各县区要在逐户排查,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及时进行整改,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对不同地域、集中居住和分散居住的聚居点,制订《防火、防雷、防洪涝、防地质灾害安全预案》。在农村自建过渡安置点、板房区要确定防火防汛安全员,对于处于河流边和山坡边的农村自建过渡安置点、板房区要提前组织好疏散路线。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县区要把确保农村自建过渡安置点、板房区受灾群众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进行严格问责。近期,市政府将组织由市规划和建设局牵头,市消防支队、市气象局、市水利农机局、广元电业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过渡安置点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组,赴各县区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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