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做大做强煤炭产业
(一)明确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目标任务。2009年6月底前要完成新开工整合项目33个(其中旺苍县开工12个,利州区开工7个,朝天区开工6个,元坝区、剑阁县、青川县共8个矿全部开工),2009年6月底开工率要达到53%。到2009年底,剩余37个整合项目要全部开工,确保提前完成省政府提出的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目标任务。
(二)协调好整合企业间的关系。要帮助协调企业重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融资等方面的问题,鼓励企业采用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合伙和股份合作、招商引资等多种形式实施整合。
(三)加大整合项目融资力度。要抓住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的机遇争取建设资金,确保改扩建工程的连续性,继续加大与金融机构沟通,争取矿权质押融资、灾后重建融资,以缓解整合项目的资金需求矛盾。
(四)加强对整合工程的安全监管。对整合工程要严把开工、施工、验收三道关口,特别要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要严格按照《矿井设计》要求的标准进行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不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等违章作业行为。
四、加强煤炭行业管理,促进煤炭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严格生产许可制度。按照《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严把质量关,及时准确申办《煤炭生产许可证》。要扎实开展生产能力核定、矿井竣工验收和瓦斯等级鉴定等工作,为矿井安全生产和井建工程顺利进行打好基础。
(二)搞好行业基础经济指标管理。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及时下达各项经济指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项统计报表及经济形势分析、预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促进企业扩大销售。帮助企业积极主动应对金融危机,指导企业拓宽销售渠道,鼓励煤炭生产企业与用煤企业联合经营,共同分担经营风险,降低生产成本,实现互利共赢。
(四)支持企业实施技改项目。做好大昌沟、磨岩、杨家岩、陈家岭等煤矿的开拓延深工程,做好小溪沟、碗厂河、新星等煤矿的开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促进煤炭产业加快发展。
(五)深化煤矿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原国有地方煤矿改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形成更加优化的企业组织形式。
五、进一步整顿煤炭经营秩序,完成省下达电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