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3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建〔2008〕680号)精神,为加强对我区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落到实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广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陈 武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郭宏伟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苏道俨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刘树森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成 员:
黄世勇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熊家军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陈一平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张 虹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葛元力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