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常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责任分解表
二○○九年五月五日
附件:常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责任分解表
工作任务
| 工作事项
| 主 要 内 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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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 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 政府办公室
| 政府法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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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
| 公务员管理部门
| 政府法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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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度
| 组织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
| 公务员管理部门
| 政府法制、行政学院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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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 政府法制部门
| 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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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和考查制度
| 对拟任市政府工作部门和辖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任职前的相关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查
| 按干部管理权限
| 人事、政府法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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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公务员录用、培训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 组织公务员录用考试时,按省规定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对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公务员,根据其岗位要求,进行专门法律知识考试
| 公务员管理部门
| 政府法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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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资格制度
| 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执法
| 政府法制部门
| 各行政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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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健全政府行政决策机制
|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
| 明确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 政府办公室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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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应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意见
| 政府办公室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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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家咨询资源进行整合,统筹建立专家咨询库,优化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
| 政府办公室
| 发改、财政、审计、
监察、政府法制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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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 政府办公室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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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 政府法制部门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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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
| 政府及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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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 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每年选取1至2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实施后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 各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牵头组织部门
| 监察、财政、审计、
政府法制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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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 监察部门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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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实施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
| 制定规范性文件要遵循《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
| 政府办公室、各部门
| 政府法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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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 政府法制部门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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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 制定机关按规定报送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部门依法进行审核
| 政府法制部门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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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 继续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
| 政府法制部门
| 编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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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 财政部门
| 各行政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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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数据库和行政执法依据动态调整机制
| 政府法制部门
| 各行政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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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 政府法制部门
| 各行政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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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政府法制部门
| 各行政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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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制度
| 政府法制部门
| 各行政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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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
| 政府法制部门
| 各行政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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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 制定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考核
| 政府法制部门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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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行政问责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监察部门
| 政府法制、
公务员管理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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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 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
| 政府法制部门
| 编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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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 政府法制部门
| 各行政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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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 1、充分发挥各种监督的功能
| 自觉接受人大法治监督、政协民主监督
| 各级政府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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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法院和检察院的司法监督,认真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 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部门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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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制度和机制
| 政府办公室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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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行政复议
| 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 政府法制部门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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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并完善行政服务、法制监督、行政监察“三合一”网络平台,全面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 政府办公室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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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进一步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 1、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的良性互动机制
| 全面正确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 政府办公室、民政、
监察等部门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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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 积极培育和支持经济性协作、中介性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 发展改革部门
| 编制、民政、工商、
物价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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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 司法行政部门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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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 1、切实担负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责任
|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认真扎实地加以推进
| 各级政府
|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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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
| 着重建立并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考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监察和监督、依法行政考核和报告等制度
| 政府办公室
| 监察、政府法制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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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 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与形势发展要求相适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适应
| 各级政府
| 编制、财政、政府法制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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