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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椰岛杯”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获奖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椰岛杯”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获奖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琼府〔2009〕3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省政府部署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春季行动”和“秋季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城镇面貌发生明显变化,为保障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庆典、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以及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顺利举行,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得到了国内外嘉宾以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省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海南省“椰岛杯”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标准,对全省18个市县、洋浦开发区和27个重点乡镇(农场场部)2008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海口市等12个“椰岛杯”综合奖单位、万宁市等5个“椰岛杯”范例奖单位和冯勇等40名先进个人,现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各市县要学习获奖单位的经验和做法,继续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为迎接建国60周年营造整洁优美的环境,为把海南建设成为绿色之岛、开放之岛、繁荣之岛、文明之岛、和谐之岛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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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08年“椰岛杯”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奖获奖单位
  2.2008年“椰岛杯”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个人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2008年“椰岛杯”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获奖单位

  一、 椰岛杯综合奖:
  (一) 城市组:
  一等奖:海口市
  二等奖:三亚市
  三等奖:儋州市
  (二) 县城组:
  一等奖: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二等奖:昌江黎族自治县
  三等奖:屯昌县
  (三) 乡镇组:
  一等奖:琼海市博鳌镇
  二等奖:万宁市和乐镇、海口市灵山镇
  三等奖:三亚市田独镇、临高县新盈镇、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农场
  二、椰岛杯范例奖:
  (一)城市改造进步奖:万宁市、文昌市
  (二)园林绿化建设进步奖:琼海市
  (三)城市绿荫示范奖:五指山市
  (四)本土文化特色奖:海口市大致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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