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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年度报告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年度报告
(河政办报〔2009〕2号)


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市按照《条例》的规定及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池市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情况

  我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给予公开,扩大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布了池河概览、包括河池及各县市区简介、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人口民族、行政区划、历史沿革、矿产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旅游资源;主动公开了市政府领导的组成及分工情况、河池市人民政府工作制度、机构设置、政务动态、政府重要决策、政府工作报告、政府文件、投资政策、投资信息、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市长热线、市长信箱、信息公告;主动公开了市直各单位的地址、办公电话、领导分工、职能权限、办事机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等,便于群众查询和办事。

  二是在政府政务公开栏、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栏、市直各单位政务公开栏内公布了每年度市政府的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及其他市直部门的工作情况和单位职能科室的分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

  三是充分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坚持“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2008年,全市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共68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327项,非行政许可项目356项。坚持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八公开”,即: 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窗口权限等内容,做到公开透明,减少了办事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推行电子效能监察,开展全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现了自治区、市、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三级联网,强化了业务监督与管理,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所有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都在“阳光下操作”。 政务服务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8年,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咨询5489人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55895件,办结155140件,办结率达99.52%, 群众满意率达99.8 %,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受理量和办结率等综合排名全区各地级市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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