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节能空间和十二五节能指标测算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9〕60号)
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争取国家对我省“十一五”节能考核指标问题的理解和支持,以及为国家确定我省“十二五”节能指标提供其有说服力的依据和合理可行的建议,省政府决定开展我省“十一五”节能空间和“十二五”节能指标测算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十一五”节能空间和“十二五”节能指标测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十一五”节能空间和“十二五”节能指标测算工作方案
一、测算内容和任务分工
(一)“十一五”节能空间测算。
1.宏观指标。
(1)“十一五”期间各年度的GDP及增长速度;三次产业的增加值及增长速度、三次产业的比重和比重的变化情况,其中,“十一五”后两年为预测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省统计局。)
(2)“十一五”前三年各年度综合能源平衡统计表;能源消费流向图;主要能耗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及有关省份的比较。(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
2.可供消费的能源总量。
“十一五”各年度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已建成或者将建成投产的项目及其相应可提供消费的能源量,其中,“十一五”后两年为预测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能源消费总量。
(1)第一产业。
--“十一五”期间各年度第一产业的能源消费量以及按农、林、牧、渔行业划分的各行业的能源消费量;各年度第一产业及分行业的单位增加值能耗;各年度单位增加值能耗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对第一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的变化趋势分析。其中,“十一五”后两年为预测数。(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牵头,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局、省统计局配合。)
--“十一五”后两年第一产业主要新增项目、每个项目的产值和能源消费量。(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牵头,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统计局配合。)
--“十一五”后两年第一产业将采取的具体节能措施。这些措施采取后,到2010年,第一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能够达到的水平。(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牵头,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统计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