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础薄弱且投入不足。我省大部分市、县财政基础薄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停车场、公共厕所、污水和垃圾收集及处理系统、农贸市场、公共绿地等基础设施明显不足。如临高、乐东、陵水、澄迈等市县绿化投入不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小于10%,远低于全省30%的平均水平。一些市、县和乡镇缺乏基本的环卫设施,连基本的收集、清运、堆放和处置垃圾的条件都难以保证,环境卫生这一最基本的问题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停车场和农贸市场建设不配套,造成车辆乱停乱放和小商小贩乱摆乱卖现象得不到彻底治理。
4.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各市、县及城乡之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不平衡现状仍很突出,海口、三亚、琼海、文昌、万宁等东部城市普遍较好,东方、临高、乐东等西线县城相对较差。与城市及县城比,乡镇的环境“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环境卫生问题仍十分突出。如三亚的崖城镇,乐东的九所镇、利国镇、黄流镇,陵水的新村镇、本号镇,琼海的长坡镇,东方的感城镇和大田镇等,存在镇区街道垃圾满地、农贸市场杂乱且卫生较差、占道经营现象较为普遍等现象。
(三)工作体会。
总结2008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从根本上做好该项工作,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领导要重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得好的市、县,领导都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市、县长或分管市、县长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协调机构,确保组织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主要领导亲自抓,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保障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整个整治活动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2.认识要到位。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政府应该认真履行的一项公共服务职能,是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城乡环境质量的好坏,是政府执政能力的一种体现。只有认识到位,才能从思想上予以重视。实践证明,优美的环境也是生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推动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大力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既是创建国际旅游岛、为国内外游客提供优美自然环境的需要,也是改善全省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
3.资金要落实。无论是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城区停车场、公共厕所、农贸市场等市政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建设;还是垃圾清运、处置,道路、排水设施的维护,街景建筑立面的改造,环境的绿化、美化、亮化等,都需要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各地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应列支专项资金用于这些公共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环境状况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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