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环境组在6月12日前对琼州海峡碍航渔网进行清除。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6月15-6月30日)。
各专项检查组对各有关企业整改和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各专项检查组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全面评估琼州海峡水上安全形势,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并形成书面总结报省政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针对当前琼州海峡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各有关市县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好本次琼州海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琼州海峡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谋划和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各被检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并在此之前按照本方案的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周密计划,务求实效。检查组各成员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要认真研究法律法规要求,明确专项工作的内容和检查的方式方法,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检查表,做到有目的、有准备、有记录、有结果,切忌检查工作图形式走过场。
(三)消除事故隐患,解决突出问题。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要解决琼州海峡水上交通安全深层次问题,全面排查各种事故隐患,突出解决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和琼州海峡客滚船的安全隐患。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或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四)协调配合,加强沟通。检查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检查工作任务分工,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并做到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交流检查工作意见,同时要加强与各被检查单位的信息沟通,保证工作协调有序地开展。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要切实掌握整治活动的实际情况,并及时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活动结束后,检查组要根据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意见,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或责令停产整顿。专项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整治活动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