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贯彻落实,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
《意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一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
国务院《意见》的公布和实施,标志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站在了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倍加珍惜和切实抓住用好中央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历史机遇,以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国家继续支持东部地区加快发展、中部地区加快崛起、西部地区开发开放,中央实施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政策等重大战略机遇,抓紧抓好而不急功近利,解放思想而不随心所欲,超前谋划而不脱离实际,敢闯敢试而不违背规律,进一步持续和扩大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良好形势、趋势、态势和气势。
二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要认真按照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和
《意见》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高层次地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要突出解放思想,进一步更新观念,发扬敢拼会赢的精神,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福建实际情况、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新路子;要突出改革开放,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要突出创新创造,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要突出先行先试,积极发挥对台“五缘”优势,在紧密闽台交流合作方面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措施,争取率先突破,努力构建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三要服务全局,有所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是中央部署的战略任务,是事关中华民族核心利益的重大使命,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嘱托,是福建干部群众应该肩负起的历史责任。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准确定位、主动融入,整合优势、合理布局,外延拓展、内涵深化,互联互动、统筹协调,力争在推动科学发展上有所作为,在对台先行先试中有所作为,在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上有所作为,在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执政能力上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