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保健食品。一是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规范整顿。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依法查处违规生产保健食品的行为。二是加大对保健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三是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专项整治。继续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日常监管,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宣传保健食品的行为;对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要严查到底,对涉及组织参与此类活动的企业实施惩戒措施;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四、整顿措施
(一)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一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二)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各级监管部门要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加紧制定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计划。省级监管部门要结合我省实际,编写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实施细则,指导食品企业完善企业内控标准和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培训检验人员;规范和统一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方法,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食品安全标准实施中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包括政府监管机构、企业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实施体系,并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标准的严格实施。
(三)加强检验检测。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制订检验检测计划,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加快制定规范全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发布的管理办法,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加快建立覆盖全省各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鼓励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