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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手足口病健康教育与儿童预防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手足口病健康教育与儿童预防工作的通知
(鲁卫妇社发〔2009〕10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当前,我省部分地区手足口病疫情流行,给儿童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引起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工作,大力宣传和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确保不发生大的疫情,现就加强手足口病健康教育与儿童预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手足口病健康教育和儿童预防工作
  手足口病作为肠道传染病,防治的关键措施是做到“关口”前移,切断传播途径。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是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把健康教育作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督导检查,认真落实手足口病健康教育各项措施。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共同做好托幼机构、学校、建筑工地、商场、餐饮业、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各级疾病防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健康教育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手足口病健康教育工作的技术指导。
  二、强化措施,全力做好手足口病健康教育和儿童预防工作
  ㈠明确目标,把握原则。各市、各单位要根据手足口病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广泛普及科学防病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消除群众恐慌心理。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面向农村、面向社区、面向基层的原则,大力普及科学防病知识,增强群众防护意识和应对能力。
  ㈡完善方案,抓好落实。各市、各单位要针对本地区手足口病的流行特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因地制宜制定手足口病健康教育与儿童预防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方案要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于5月20日前上报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对方案落实情况,我厅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对落实到位、群众反映好的市或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领导不到位、落实不力、群众意见较大的市或单位给予批评。
  ㈢扩大宣传,深化影响。各地都要集中开展一次全方位的防治手足口病健康教育及宣传活动,普及手足口病的预防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居民了解相关疾病的基本常识,发现可疑症状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本地区手足口病防治动态,大力宣传手足口病可防可治,消除公众不必要的恐慌,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学习秩序。要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以及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手足口病防治核心信息。
  ㈣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在手足口病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优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候诊区域和相关诊室发放手足口病健康教育处方;各级妇幼卫生保健机构要发挥技术、公共卫生服务等优势,针对辖区居民特点,举办手足口病专题健康教育讲座和科普宣传,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患儿家庭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行为指导;相关医务人员要结合病情,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预防保健站等要充分发挥基层网络的作用,通过专栏、展板、有线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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