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将对各地申报的改造项目进行审查,按照“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重点支持符合规划、地方积极性高、创新能力强、前期工作到位、资金筹措落实、建设条件具备的项目,对各地申报达不到建设条件要求的项目不纳入年度计划安排。切实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的过程监管和中期评估,并根据各地实施进展情况适时调整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形成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竞争立项、动态管理的激励机制,确保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的顺利实施。
申请纳入年度计划的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路政管理等职能由市(州)统一管理;
2.计划安排项目为省统一规划的项目;
3.前期工作已完成,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通过省交通厅审查批复;
4.建设项目业主已组建;
5.工程建设资金全额预算方案已确定,市(州)政府已出具资金落实承诺文件及相关附件。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市(州)人民政府是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成立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筹措落实建设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关系,归并路政、收费、养护管理职能,统一组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业主并具体负责实施,要加强项目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监管,确保改造顺利实施。
省交通厅制定国省干线公路改造方案和年度计划,落实补助资金,加强督导服务。
(二)抢抓机遇,多方筹资。
各市(州)政府要落实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资金平衡的责任,全面推行工程建设投资全预算管理,由市(州)政府全额预算,不留缺口,省按标准给予补助资金支持;要打造融资平台,积极探索成立政府性投资公司融资、建立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发行债券融资等,发挥政府性资金的乘数效应。积极争取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贷款以及通过BT方式建设等多种渠道融资,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筹集资金;要积极顺应国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政策,在不增加收费站总量的基础上,调整项目结构,增强再融资能力,争取银行支持,加快国省干线公路改造;要落实地方优惠政策,采用公路建安营业税全额返还用于交通建设、免除地材资源费等优惠政策,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减轻项目资金平衡压力,推进项目改造顺利实施。